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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来利国际w66,

发布时间:2024-08-14 09:57浏览次数: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条款序号依次顺延调整。本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w66利兰国际

  (1)截止2024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28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8月28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上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③信函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8月28日16:00前信函快递送达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4:2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来利国际w66,,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至2024年8月22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股,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本次股东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01元,于2020年11月3日共募集人民币1,070,999,914.15元,w66利兰国际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104,381.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62,654,811.2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452,745.84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9,94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零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净收入4,007,157.76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63,458.21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0年11月,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1月,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签署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7月,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0,999,914.15元,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日将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人民币8,396,999.4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062,602,914.75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原计划投入“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388,104,381.39元以及该项目监管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调整产能规划自筹资金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了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饶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4,751股,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4年4月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5%。截至2024年5月13日,饶威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63,600股,成交金额1,252,521.6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55%,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8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联创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将持有的“联创转债”部分或者全部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100.271元/张(含息税)。“联创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4年5月16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付款通知》,“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17张,回售金额为1704.60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4年5月23日。未回售的“联创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有董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来利国际w66,,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规则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规则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办法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9: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有监事2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本规则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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